新泰市
幸福教育党员领航行动
记
录 簿
单 位:
支部名称:
领航小组:
新泰市教育局制
年
月 日
说 明
1.根据幸福教育党员领航行动实施方案有关要求制定本记录册。
2.在小组作出书面领航承诺后,记入本记录册,由所在党支部保存。
3.小组作出领航承诺每满一个季度,党支部将此表发给党员本人,由党员本人对本季度领航履岗践诺的情况进行自查自评,每次自评结束,党支部应及时收回此表。党支部书记(党小组组长)对党员领航履岗践诺情况进行点评,实事求是,肯定成绩,指出存在问题和努力方向;每满一年,党支部应对党员领航履岗践诺情况进行民主评议。
4.小组在领航行动中的履岗践诺情况要作为年度考核、民主评议、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。
新泰市“幸福教育党员领航”行动
行动计划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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领航小组名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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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组照片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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负责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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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在党支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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领航承诺事项 |
领航践诺措施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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支部意见 |
党支部书记签字: 年 月 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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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校党组织意见 |
学校党组织(盖章) 年 月 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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